528元剧本杀盗版仅售4.99元 “剧本杀”维权第一案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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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刘希雅)本报日前报道的《“剧本杀”被盗版 创作者索赔6万元》最近有了新进展,记者今日从天心区人民法院获悉,侵权销售剧本杀的网店被判赔偿剧本杀创作单位12000元。

  528元剧本杀盗版仅售4.99元

  法院查明,长沙鑫梦境动漫科技有限公司系游戏剧本《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的著作权人,该剧本于2021年3月1日创作完成,于2021年3月15日首次发表。该剧本发表后,在微博、小红书、豆瓣等平台获得较多好评,并获得“2021第二届小黑探黑点奖”。记者发现,该剧本杀在测评网站上风评甚好:“故事内核和推理非常精彩,适合刚入门的新人玩家。”

  然而,长沙鑫梦境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发现,小新百货店未经授权在其经营的网店“剧本杀企业店”中销售该游戏剧本的电子版,售价为4.99元。而原告正品的价格为528元。

  长沙鑫梦境动漫科技有限公司遂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小新百货店起诉至天心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60000元。2022年1月4日,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剧本杀作为体验型消费服务的新兴行业,消费者的主要了去就是以未知的视角破解一个全新的案件,即具有一次性的特征。”原告认为,盗版产品恶意以低价抢占正版产品市场,产品质量及用户体验无法保证,对正版产品的口碑造成了严重影响。“只要顾客玩过一次,知道结果之后,这个‘剧本’就不会再玩了。”

  被告侵犯著作权 赔偿12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小新百货店销售的电子版文字作品《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与原告作品《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内容完全相同。被告小新百货店未获得著作权人即原告的许可,利用网络上传、销售涉案作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院查明,由于作者需要根据角色属性和剧情发展撰写针对不同角色的剧本,涉案作品具有一定的创作难度。剧本具有“一次性使用”的特点,如果剧本已被剧透,玩家不会重玩,侵权盗版的存在会大大挤压原创作品的市场空间。结合本案侵权行为的方式、后果、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法院酌情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12000元。

  2022年3月1日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上诉。

  法官提醒:从业者应提高版权意识

  本案法官方群英认为,“剧本杀”不同于传统作品,“剧本杀”的剧本内容分散于玩家所扮演的人物及线索卡片之中,但这种“分散性”并不影响作品的认定。一部完整的剧本通常包括单个任务剧本、线索设计等,创作文字可达到四万字,具有一定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由于“剧本杀”的呈现载体主要为文字,侵权技术门槛低,导致该行业侵权行为猖獗。几种常见的侵权方式有盗版、抄袭、剧本侵权其他IP、门店侵权。

  对此,方群英建议,“剧本杀”从业者们提高版权意识,尊重版权、规范授权、合理使用,共同推进“剧本杀”行业的繁荣发展。

【作者:刘树源】 【编辑:张日】
关键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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