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变“白银”!两男子用“金包银”首饰诈骗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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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杨婷 宋胡丹)拇指粗的金项链,拿在手里沉甸甸,看在眼里金晃晃。然而,这样一条条成色诱人的金项链居然只是表面镀了一层薄金,内部材质却是银。在宁乡做黄金回收兼职的杨女士就被两名男子用这样的“金包银”项链诈骗了3万余元。2日,宁乡市检察院通报这一新型诈骗案例。

今年3月,家住宁乡的贺某在麻将馆打牌时无意间找到一条用“金包银”项链赚“松快钱”的路子。贺某想起自己在KTV认识的杨女士正是做黄金回收的,于是联系熟人购买了“金包银”项链后,马上联系了杨女士进行交易。为了确保项链是真的,交易时杨女士还特意用打火机对项链进行炙烤,然而并没有发现异样,贺某“典当”成功,此次贺某净赚5000多元。

尝到甜头后贺某很快有了第二次“出手”的念头。他心知项链是假的,如果次数多杨女士肯定会发现,于是拉上了朋友姜某出面交易,并承诺付给姜某“好处费”。这次是一条重达98克的“金包银”项链,贺某与姜某假借典当的名头,降低杨女士的警惕性,再次以370元一克共计36260元的价格将项链成功出手,并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填写当票,除去付给杨女士的利息,获利33560元。为了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贺某还将第一次抵押在杨女士处的“金包银”项链赎回,并撕了当时写有真实身份信息的当票。

因为身上缺钱,今年5月4日,贺某又一次打算故技重施,心想将第二次赎回来的项链再当给杨女士。因为贺某频繁的“典当”行为,杨女士发现端倪,这一次她在接过项链后去了金店进行检测,经检测,金灿灿的项链里头实际上是银子,杨女士当即报警。

近日,宁乡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贺某、姜某提起公诉。宁乡市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贺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通过金包银材质首饰冒充纯金首饰进行抵押是一种新的诈骗手段,希望广大群众,特别是相关从业人员,在从事相关贵金属饰品交易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甄别,尽量配备科学鉴别仪器,安装监控设备,并做好实名登记,以防上当受骗。如发现问题,要即时报警,及时挽回损失!

【作者:邓艳红】 【编辑:王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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