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扩容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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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宁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扩容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宁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扩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2023﹞271号文,项目业主为长沙鑫远水务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宁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扩容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项目总投资为14989.86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宁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扩容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

1.2.2 建设地点:沩水西岸,沩江下游彭里桥,紧邻北二环路和沿江大道;

1.2.3 项目基本情况

宁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扩容工程位于沩水西岸,沩江下游彭里桥,紧邻北二环路和沿江大道,建设目标为将宁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的处理规模由5万m3/d 提升至7.5万m3/d,整体规模7.5万m3/d的出水水质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升至《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二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主要污染物指标COD、NH3-N、TN和TP执行《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二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项目改造构(建)筑物包括:预处理(进水提升泵站、细格栅)、氧化沟、贮泥池、污泥脱水间、道路绿化围墙等;新建构(建)筑物包括:预处理、MSBR 池、高效沉淀池、接触消毒池、综合加药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复合载体回收系统、除臭设施。

1.3 工期要求:72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编制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并满足招标人、业主单位的要求,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备案。   

(2)施工工作内容:完成公示初步设计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及工程保修服务,详细内容以招标人发布的初步设计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招标控制价内容为准;

1.5 总工期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710日历天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1)□装配式建筑: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具体规定如下:。

(2)其他要求:(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2)参与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7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06月14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7-09 09: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科,电话0731-89980280。

9.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转2转1 或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鑫远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城郊乡茶亭寺村彭里桥组23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31-8774415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 系 人:谢立志 黄继红 梁向坤;

电  话:13808496335 0731-84439000。

【作者:涂丽】 【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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