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不能总让施暴者“隐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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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木

连日来,多起校园欺凌事件刺激公众神经。

近日,有家长网上爆料称,自己的女儿遭深圳市龙华区某学校学生敲诈勒索,并被拳打脚踢长达40分钟。10月15日,龙华教育发布通报称,10月12日晚,龙华区六一学校1名学生在校外被打。10月15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静升小学一年级女生嘴唇受伤,口中有血丝流出,哭喊着称在学校被打,想退学。(10月15日羊城派、10月16日极目新闻)

在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发布的通报中,通篇未提施暴者一字,都是如何安抚被打学生及家长,仿佛只要做好受害者一方的工作,问题就解决了。山西静升小学一年级女生被打一事,全程只有受害女生及其父亲抛头露面,导致其女儿受伤的7名同学及其对方家长都没有现身。

受害一方风吹浪打,施暴一方风平浪静,这是令大家难受的一大怪象。现实中,每每发生校园欺凌,往往是受害者出来哭诉展示伤情,其家属痛陈遭遇,而施暴者却销声匿迹了。也就是说,各方没能保护好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却将施暴者的身份信息保护得很周到,这显然难言公平,更不利于校园欺凌的断根。

诚然,校园欺凌多发生在未成年的学生之间,施暴者也是未成年人,若未达法定年龄,情节轻微,是没法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但法律责任可免,其他惩罚不能免。学校、教育部门应要求施暴者向受害者公开道歉,并依据其犯错程度,给予通报批评、记过、留校察看等处罚。作为监护人,施暴者家属也应承担起批评教育子女、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民事责任。

总之,必须让施暴者为自己的暴行付出足够的代价,使其吃痛,才会长记性,不敢有下一次。公开处理校园欺凌,严惩施暴者,也能吓阻那些潜在的施暴者,预防更多的校园欺凌发生。

校园欺凌问题由来已久,较为普遍。在知名的脱口秀节目中,演员徐志胜、小佳、小鱼等都不约而同讲过自己在学生时代遭遇校园欺凌的故事。如果一个问题,长久得不到解决,肯定有其深层次原因。笔者认为,在防范和处理校园欺凌方面,现行的法律还不够完善,教育管理显得粗放低效,思想观念存在迂腐落后等,都有相当的改进空间。

首要者,各方都要站在受害者一边,代入其视角去思考和解决问题。比如,进一步细化法律条文,保护受害者而非施暴者的权益,追究施暴者一方的责任。教育部门则应抑强扶弱,严肃处理欺负人的施暴者,有力保护被欺负的受害者。家长应告诫孩子杜绝暴力,受到欺凌要勇敢维权。公检法等执法机关更应旗帜鲜明地力挺受害者,教训施暴者。要用铁的事实警示:莫动手,动手必被罚。

一句话,欺凌必究,错而得咎。试想,施暴者若不能“隐身”,更无法避责,就可能三思而收手,很多校园欺凌现象就会消失在萌芽状态。

【作者:朱炎皇】 【编辑:肖娟】
关键词:校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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