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肇事被判刑彰显法治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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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苑广阔

  一起交通肇事案,司机开车撞死人,法院认定司机无事故责任,却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行人周某刚有期徒刑2年6个月。这就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上海行人闯红灯肇事案”。案件发生后,迅速引发公众热议:“行人闯红灯是否能定罪?”“机动车正常行驶撞死人是否需要担责?”法院判决后,争议乃至“网络审判”仍不少,因为判决结果打破了一些人原有的“谁弱谁有理,谁强谁担责”的固有认知。(2月25日《法治日报》)

  骑非机动车的市民和走路闯红灯的行人撞在一起,导致非机动车驾驶员摔倒,正好被路过的机动车撞上身亡,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认定机动车驾驶员无事故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行人周某刚有期徒刑2年6个月。

  上海行人闯红灯肇事案的判决,如一记重锤,击碎了公众心中“谁弱谁有理”的固有认知。很多人无法理解,为什么撞死人的机动车司机没有责任,反而是行人被判刑。从这个角度来说,这起案件不仅是一次简单的司法审判,更是法治精神对传统观念的胜利,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长期以来,“弱者有理,强者担责”的思维定式深深植根于公众意识中。在这种观念影响下,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等违法行为往往被轻易原谅,而机动车则被天然地置于“强势”地位,承担着不成比例的责任。这种认知偏差不仅扭曲了公平正义,更助长了交通违法行为,成为城市交通治理的顽疾,最终让更多人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

  本案判决的最大意义在于,它严格遵循了“谁违法谁担责”的法治原则。法院通过详实的证据调查,准确认定了行人周某刚的违法行为与事故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监控视频清晰显示,周某刚在红灯状态下奔跑过马路,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其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种基于事实和法律的判断,摒弃了“同情弱者”的情感干扰,体现了司法裁判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该案的判决结果对规范交通秩序具有深远影响。它明确传递出一个信号:交通安全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同维护,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这种警示作用将促使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更加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推动形成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同时,判决也保护了守法机动车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无责担责”的不公现象。

  法律的权威不在于同情弱者,而在于维护公平正义。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唯有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才能建立起真正公平、有序的交通秩序。这不仅是法治进步的体现,更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期待这样的判决能够成为常态,让“谁错谁担责”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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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苑广阔】 【编辑:肖彪】
关键词:行人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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