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要他们用身份证办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 还给钱 结果出大事了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郭沫杉)被所谓的“朋友”一顿忽悠后,以自己的名义连续办理了多个工商营业执照及配套的对公银行账户,并将这些资料打包卖给了他人,获取3500元-4000元不等的赃款,不料自己的行为涉嫌犯罪被警方抓获。今天,记者从芙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闾某某、李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一审宣判。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判决闾某某、李某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闾某某、李某某是一对表兄弟,初中毕业后便在外面打工糊口。2019年11月,他们在外打工时认识了同为老乡的汤某。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很快,他们和汤某成为了好朋友。有一天,汤某神神秘秘地跟李某某和闾某某说,自己要开公司,但是以前开过公司被工商局拉黑了,需要用他们的身份办几张营业执照和对应的银行对公账户,不费时不费力,还能得一笔报酬。闾某某、李某某见状,认为有利可图,便同意了汤某的请求。应汤某之邀,2020年3月期间,闾某某、李某某二人先后在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阳市君山区等地,以自己的身份办理了10张工商营业执照,后又在汤某的指引下前往银行办理了对应的对公账户。办好之后,闾某某、李某某将工商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对公账户及网银U盾、公司公章、财务章及法人的私章等配套资料统统给了汤某,汤某分别付给了闾某某、李某某3500元、4000元。闾某某、李某某以为拿到钱就没事了,结果在2020年4月27日,被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的民警抓获。
原来,汤某所称用二人身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是假,真实目的是为了获取对应的对公银行账户。当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猖獗,很多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为了防止公安机关在案发后迅速找到资金去向,使用大量的对公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的频繁划转。对公账户在电信诈骗圈内成了“香饽饽”,对公账户的买卖也成了滋养电信诈骗的温床。本案中,闾某某、李某某出售给汤某的全套公司营业执照资料,其中的对公银行账户,最终都被用于电信诈骗。而闾某某、李某某出售工商营业执照的行为,则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检察官提醒: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轻易答应亲朋好友借用自己身份办理各类证件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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