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宣判

庭审现场。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周玮师)把个人微信账号、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告知他人,就能免费获得一台手机,这样的“好事”你会相信吗?长沙4名男子就凭上述谎言,骗取公民个人微信号共计181个,获利3万余元。

  今天,记者从开福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起由开福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郑某伟、刘某华、彭某、黄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一年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均被要求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据介绍,这是长沙市首例公开庭审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0年3月以来,被告人郑某伟、刘某华、彭某、黄某在明知他人购买微信号用于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仍通过上述方式骗取他人微信个人信息,随后采取更改登录密码,支付密码,解绑微信原绑定手机号、QQ号和银行卡,清空微信好友等方式,防止被骗微信账号实际持有人通过相关途径找回微信号。郑某伟等人根据骗取的微信号注册使用时间长短、微信账户的活跃程度,将骗取的微信号分别以人民币100元至6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上游实施诈骗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嫌疑人。经统计,截止案发为止,郑某伟等4人共非法获取他人使用微信号181个,获利3万余元。

  开福区检察院刑检部门在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时,对案件就公益诉讼线索、证据进行同步审查,发现该案侵害了社会不特定多数人的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在第一时间将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线索移交给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

  公益诉讼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该案披露出当下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多发频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严峻的现实乱象,公民个人信息依法受法律保护,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一部分,郑某伟等4人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又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依法对该案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1年1月6日,该案在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检察官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详细地阐明了郑某伟等4人的违法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侵权责任,检察官在发表意见时,对被告人进行了个人信息安全、公共网络安全的法制宣传,各被告人当庭表示真诚悔罪,愿意承担相应刑事及民事责任,向社会真诚悔过道歉。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郑某伟、刘某华、彭某、黄某一年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要求4人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检察官提醒:市民在生活中切记不随意丢弃快递单、车票等包含个人重要信息的单据;不贪小便宜随意填写并参与网上的“问卷调查、购物抽奖、免费领奖”等活动。希望民众保持高度警惕,防范信息泄露,维护个人的信息和财产安全。

【作者:邓艳红】 【编辑:张日】
关键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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