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间,这四类广告严禁发布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 通讯员 周闯)一夜之间,“双黄连”成为比口罩还紧俏的存在,全网基本脱销。不少市民质疑该信息是广告。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四类广告严禁发布,与此同时鼓励广告协会、各类媒体、广告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发布疫情防控公益广告。

  该局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广告监管工作的通告明确,四类禁止发布的广告为:严禁发布含有不正确导向、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内容的广告;严禁发布含有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转让”等内容的违法广告;严禁发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违法广告;严禁未经审查或者擅自篡改审查批准内容发布医疗、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鼓励企事业单位发布疫情防控公益广告,鼓励市民通过12315热线等渠道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投诉、举报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广告。

【作者:周辉霞】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广告 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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