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语!楼盘广告挂上了长沙主干道交通标志杆?拆!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18日讯 据905交通广播消息 户外广告是商家做宣传的重要途径,比如在商场外墙、公交车站等地方都有着五花八门的广告,然而,有些商家为了“博眼球”竟然打起了交通标志牌的主意......


近日

长沙交警就查处了这样一起乱挂广告牌的行为


蓝底白字,远看就像是常见的交通指示牌,但走近一看才发现是楼盘的商业广告。今年6月24日,长沙市交警支队芙蓉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巡查至该市人民路浏阳河大桥上时,发现某楼盘的广告牌又出现了!“这些指示牌颜色和交通指示牌一样,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交管部门设置的正规交通设施。民警介绍说,这些指示牌是违法设置,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在浏阳河大桥上。


工作人员正在拆除长沙人民路浏阳河大桥上非法设置的广告牌。


据了解,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位于长沙滨河路的某楼盘的广告标牌多次出现在楼盘周围的人民路浏阳河桥、远大路浏阳河桥、滨河路人民路口、滨河路远大路口等地方的道路指示牌上。民警已先后不下5次拆除这些违法广告牌。


记者看到,这些广告牌无论从颜色、大小、字体还是悬挂位置都与平常见到的道路交通指示牌相差无几,但在材质和安装工艺上并未达到标准,有的甚至与导向车道标志牌紧紧贴在一起,容易让过往司机分心,影响正常驾驶,引发交通事故。



是谁把这些广告牌挂到交通标志立杆上的呢?

长沙市交警支队芙蓉大队民警张俊表示,第一次发现违法广告牌后,他们就对该楼盘提出了警告,要求立即拆除。当时楼盘负责人的态度非常好,承认错误并保证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但一段时间过后广告牌又出现了。“后来我们了解到,雄宇广告公司在2019年1月与这个楼盘签订了物料制作和安装的合同,该公司因未通过相关部门合法审批手续,多次擅自设立广告标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雄宇广告公司屡教不改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6条“道路设置物妨碍安全视距”的规定,芙蓉交警大队对雄宇广告公司处以2000元罚款。如果再私自设置广告牌,将继续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工作人员正在拆除长沙滨河路上非法设置的广告牌。



FM90.5中国交通广播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作者:】 【编辑:曾茜】
关键词:广告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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