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让城市管理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唐朝昭)城市管理是国家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重要领域,也是与市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领域。近年来,长沙城管执法部门通过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举措,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确保城市管理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21日上午,一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案审会在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进行。
日前长沙居民胡某因使用非专用车辆进行渣土运输,被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查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给予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这一处罚已经达到了启动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案审会集体讨论审批程序的标准,因此我们组织了本次会议。”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常务副大队长邹军荣介绍。
在听取各方意见后,该案件的处罚决定最终得到核准,杜绝了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徇私舞弊的可能,确保案件处理公正公平。
“在新时代背景下,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据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简称“三项制度”)要求,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芙蓉区是湖南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先行区,率先成立了全省首个城区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24个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原有的城市管理、食药、住建、卫健、应急等5支执法队伍人员转隶整合成一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芙蓉区行政执法局探索包容审慎执法机制,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积极为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创造更为宽松的创新创业环境。
据芙蓉区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创新活力,该局对于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或免予罚款,给予企业整改“缓冲期”,帮助其自我纠错。“同时,我们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走访行动,主动上门提供业务指导与政策讲解,争取一次上门就可为企业全面‘体检’,从而基本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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