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称“上头电子烟”是“三无产品”?法院这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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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近年来,少数不法分子拿电子烟当成新型毒品的掩护,在电子烟油中加入让人“上头”的成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并通过网络进行售卖。湖南高院今日通报一起贩卖、制造电子烟油案件,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四千元。

被告人通过微信贩卖电子烟油。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0月份左右,被告人杨某伟从开始通过微信、闲鱼等平台贩卖电子烟油,随后杨某伟从网上购买了制造电子烟油的设备以及电子烟油原料,开始自行制造电子烟油并进行网络销售,以及出售给被告人吴某雷进行贩卖。被告人杨某川通过杨某伟学会了制造电子烟油后也自行制造电子烟油,其制造电子烟油的数量净重为472克,折算成海络因含量合计为1.894克。

  其中,杨某川曾在微信聊天中认为,贩卖毒品很危险,而自己贩卖的上头电子烟只是“三无产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伟、吴某雷二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向他人贩卖少量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二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并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川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制造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杨某川认罪态度不好,没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刘树源】 【编辑:李卓卓】
关键词:电子烟 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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