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突发自燃 芙蓉交警立即行动化险为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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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长沙晚报通讯员 屈省 供图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何乐)10日19时05分,一台小型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自燃,威胁到周边交通安全,经执勤交警果断处置,及时消除一起交通险情。

  “我当时正在晚报大道东二环路口执勤的时候,发现路口东口左转弯车道上一台小型轿车发生自燃事故,于是迅速跑回中队岗亭拿起灭火器来到现场,当时中队辅警见此情景,也赶忙拿起另一个灭火器紧随其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芙蓉大队八中队中队长戴鹏飞说,当时正值晚高峰,过往车辆多、车速快,起火车辆的左前角位置不断伴随着浓烟冒出明火,火势有迅速蔓延态势,现场情况万分危急。

  “在拨打119报警电话后,我们便拿起灭火器冲了上去。在我们两人齐心协力扑救下,自燃车辆的明火很快被扑灭,也避免了火情的进一步扩大。大约八分钟,消防车及时赶到现场,我们将火警后续处置工作交给了消防队员,然后又迅速投身到现场交通秩序的疏导之中。”戴鹏飞介绍,19点42分左右,现场全部处置妥当,此次事故因救援及时,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

  经了解,该车辆为2019年登记注册的新能源汽车,驾驶员陈某于9月2日从朋友处购买并完成登记过户的二手车,取得临时号牌后上路行驶,未曾料到在开车出门办事的途中车辆竟突然发生自燃。据现场消防员初步分析,该车自燃的原因是电瓶线路老化,再加上高温天气下行驶导致自燃。

  戴鹏飞提醒驾驶员,一定要定期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出车前要对车辆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车上要配有灭火器。如遇到汽车自燃,要马上靠边停车、熄火断电、撤离现场、报警求助。

【作者:何乐】 【编辑:刘可馨】
关键词:车辆;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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