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了!长沙即日起可申报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小华)申报备案开始了!记者今天从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依照《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界定标准》),即日起,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组织开展2025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工作。
据了解,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凡符合《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应当主动向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或属地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备案。对于已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仍符合界定标准的,无需重新申报。
据记者了解,符合规定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老年人照料设施、儿童福利机构、母婴服务机构和寄宿制的学校、托管机构、托儿所、幼儿园;国家机关;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发电厂(站)和电网调度中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生产、加工企业和仓储物流场所;高层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公路隧道、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均可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申报单位需填写《长沙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本单位人员)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身份证明文件到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或单位所在的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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