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处理!长沙县这28名驾驶人被曝光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何乐 通讯员 曹毅)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2日发布公告,28名驾驶员因涉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又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且经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电话、邮寄等方式依法告知,在告知期满后三十日内仍未到大队接受处理,于是予以公开曝光。
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告期为七日。请该28名驾驶员在公告期内及时到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处罚中心(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路2号)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对拟作出的处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对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单笔罚款金额超过二千元的处罚要求听证的,可依法申请听证。逾期,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电话:0731-8406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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