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不分车型,摩托车也不行!芙蓉交警查处摩托车酒驾闯禁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 通讯员 屈省)喝酒不开车,摩托车也不能开。芙蓉交警近日查处了一起摩托车酒驾闯禁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名摩托车驾驶员因多项违规行为被依法处罚,同时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7月9日8时30分许,芙蓉交警六中队民警在人民路朝阳路口开展日常巡逻时,一辆疾驰而过的摩托车引起了他们的警觉——驾驶员不仅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其行驶路线更是明显违反了该路段对摩托车的禁行规定。民警立即果断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依法对驾驶人李某进行盘查询问时,一股浓烈刺鼻的酒气扑面而来。“同志,请配合进行呼气酒精测试。”面对民警的要求,李某神色明显慌张。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18毫克/100毫升,已远超醉驾标准。
据李某交代,其前一晚饮酒直至天亮,心存侥幸,以为清晨交警不会进行酒驾检查,便驾驶摩托车回家,不料被交警当场查获。其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更严重威胁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因驾驶摩托车闯禁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5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如果李某血液检测结果达到醉驾标准,除了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其刑事责任外,他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芙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酒驾不分车型,侥幸心理要不得。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摩托车,都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行为。安全出行,从我做起,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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