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的代理商栽了,专案组获国家版权局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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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31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记者从天心区法院创谷法庭获悉,国家版权局近日发布《关于奖励2024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的决定》,天心区法院创谷法庭和天心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荣获2024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称号。

  据了解,上述两家单位曾组成专案组,办理了长沙卢某等侵犯著作权案。2023年5月,苏州某公司向长沙公安机关控告,其名下的“某某学堂”在线学习软件被卢某等所在公司非法提供给他人使用并收费。经查,“某某学堂”系网络教学与管理平台,具有管理学生学习并能提供网络课程资源、学生电子书籍等功能,苏州某公司享有著作权。2011年至2022年期间,卢某公司与苏州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卢某公司代理“某某学堂”在湖南、江西等地的推广,并按一定比例获取报酬。

  然而,从2021年开始,卢某等四人利用曾为苏州某公司推广网络教学市场的机会,通过各种办法掌握了系统管理员账号,在苏州某公司与其客户学校的网络教学合作协议到期后,以自己公司名义继续为客户学校提供“某某学堂”的网络教学与管理服务,或者冒用苏州某公司名义与客户学校达成协议并使用该网络教学与管理服务,同时制作网络收费渠道,收取客户学校学生费用。

  天心区法院最终认定卢某私自决定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属于自然人犯罪,侵犯了他人著作权且非法经营数额为101.47万元,判决卢某等四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并分别处罚金40万元至20万元不等。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苏州某公司所拥有的网络教学与管理系统,集网络学习管理与教育于一体,是数字教育中新业态,有利于助推教育现代化。本案通过依法惩治被告人卢某著作权侵权犯罪,依法维护了著作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天心区法院创谷法庭庭长彭丁云告诉记者,这是创谷法庭连续第二年获得国家版权局表彰的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荣誉。近年来,该法庭持续加强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审判改革创新,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以强有力的司法手段维护创新创业活力,审判的多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优秀案例。

【作者:黄能】 【编辑:杨倩杰】
关键词: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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