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离职走人还可向老东家要年终奖吗?律师回复了……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谢春年 通讯员 黄程)做广告设计的刘小姐最近遇到了烦心事,从老东家处辞职后“新东家”一直拖着没让刘小姐入职。原来,上月一家新公司的人事主管找到刘小姐,说很看重她的广告设计能力,想“挖”走刘小姐并催其尽快入职。刘小姐考虑到老东家效益不佳,就递交了离职申请,公司也同意其离职。可刘小姐离职后“新东家”却变了脸,一直“躲”着刘小姐。刘小姐想了解自己是否还可以要求老东家支付年终奖。

  长沙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李玉琴律师解答:年终奖系用人单位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而向劳动者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其性质仍属于工资。公司若单方规定提前离职就不发放年终奖,对于离职员工而言是一种“歧视待遇”,有违同工同酬的原则。但是劳动合同中如有考核周期(如每年1—12月为周期)内离职的员工不参与当年年终奖分配的规定,并且基于劳动者当年的实际工作业绩不应享受年终奖的,老东家可以不发放年终奖。

  律师建议劳动者年底决定离职时,应注意用人单位奖金发放相关规章制度,避免对自身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另外,我国法律对年终奖并无强制性的统一规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及绩效表现等综合因素,自主确定年终奖等各类奖金是否发放、发放的条件及发放标准。这意味着,如果年终奖没有写入劳动合同或薪酬确认单等文件中,那么劳动者索要该项奖金将非常困难。最后,也要避免老东家故意挖坑诱骗劳动者主动离职,以逃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义务。

【作者:全媒体记者 谢春年 通讯员 黄程】 【编辑:刘树源】
关键词:离职 年终奖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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