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保密安全防线 高质量做好保密工作——专访市委保密办主任、市国家保密局局长吕发祥

相链区块链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俊

  2024年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新修订的《保密法》有何变化?如何强化全民的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常识?长沙又将如何宣传贯彻实施《保密法》?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长沙晚报对市委保密办主任、市国家保密局局长吕发祥进行了专访。

  记者:保密工作应党而生、伴党而行、为党而兴,始终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该如何理解这句话?

  吕发祥: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从革命战争年代到和平建设年代再到新时代,保密工作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革命战争年代,保密就是“保生存、保胜利”,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制定出我党最早的保密规定,提出“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在和平建设年代,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保密委员会强调“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保密工作”,保密工作进入直接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新阶段。进入新时代,保密就是“保党的长期执政地位、保国家安全、保人民幸福、保民族复兴”,党的二十大报告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战略部署,单列为第十一部分,凸显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重要地位。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严峻,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必须坚定不移始终坚持党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这次新修订的《保密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地将党管保密写入法律,完善了党管保密的领导体制,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管保密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

  记者:如何理解保密工作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关系?

  吕发祥: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一个内容丰富、开放包容、不断发展的安全观念体系,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金融、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粮食、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人工智能、数据等诸多领域,致力于构建大安全格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措施手段,是筑牢国家安全屏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保密是国家安全题中应有之义,保密工作是国家安全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与国家安全各项领域高度融合,保护国家安全是保密工作的本质要求,是保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次新修订的《保密法》在《总则》中提出,保密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党管保密、依法管理,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技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记者:我们注意到,这次新修订的《保密法》新增了面向社会进行保密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保密意识等内容。那什么是国家秘密呢?保密的主体是谁,和普通市民有何关系?

  吕发祥:《保密法》明确提出:“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具体包括: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另外,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这些规定的,也属于国家秘密。

  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在《宪法》和《保密法》中有明确规定。

  比如,《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保密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

  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我们在享有公民的权利同时,必须承担公民的义务。

  记者:新修订的《保密法》“科技含量”明显提升,对长沙科技强密带来哪些启发?

  吕发祥: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加速演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迅猛发展,泄密隐患风险随之不断增多,对保密科技自立自强提出更高要求。

  新修订的《保密法》在《总则》中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培育保密技术产业,依法保护保密领域知识产权的总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指出“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这也为长沙科技强密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要完善保密科技防护制度措施,做到“守好门”。全市各机关、单位的涉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全流程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并配备保密设施、设备,明确涉密信息系统定期风险评估要求,避免“带病运行”;各机关、单位要加强对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建设保密自监管设施,及时发现处置安全保密风险隐患。

  二要推动保密科技创新,防止被“卡脖子”。长沙高校资源丰富、科研院所云集,要着力在增强与高科技窃密相抗衡的技术能力上下功夫,加强对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的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三要规范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管理,做好“压舱石”。安全保密产品是保密技术防护的基石,保密技术装备是开展保密检查、技术监管等工作的必要手段,因此,用于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并建立抽检、复检制度。

  记者:对社会公众来说,哪些行为会违反《保密法》?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

  吕发祥:《保密法》在第五十七条中列举了13种最常见、最典型的严重违规行为。

  主要包括: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寄递、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将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情形。

  这些违规行为将导致保密措施失效、国家秘密失控、保密技术防护体系受到破坏,严重威胁国家秘密安全。对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普通市民来说,应牢牢记住“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手机不传密”。

  如果违反《保密法》,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长沙将如何宣传贯彻实施《保密法》?

  吕发祥:长沙把学习宣传贯彻《保密法》与服务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以“贯彻落实保密法,你我都是护密人”为主题,将推出“五大”主题活动,着力推动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鼓励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学习了解新修订的《保密法》,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活动。面向全市播放保密公益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开展各类宣讲活动等。

  二是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企业行”活动。到重点保密资质(资格)企业开展“送教上门”专题宣讲、座谈交流等活动。

  三是组织开展“寻找最美保密法治代言人”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面向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征集评选有关保密法治宣传视频,并择优在新媒体平台展播。

  四是组织开展保密教育线上培训活动。依托“保密观”APP和中国保密在线网站,面向全市开展保密法治教育线上培训,切实增强涉密人员法治意识。

  五是组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活动。面向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保密知识电视大赛”,同时制作保密知识短视频,在“我的长沙”APP、地铁、公交等新媒体端推送,面向全市诠释、宣传、普及新修订的《保密法》,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坚强保密法治保障。

【作者:刘俊】 【编辑:肖娟】
关键词: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