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湘江科学城建设若干措施,聚力打造国内一流科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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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汝兮)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湘江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该文件明确提出,要以建设国内一流科学城为统领,将湘江科学城打造成创新成果策源地、创新人才集聚区、创新产业增长极、创新生态共同体和创新发展新引擎,建设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示范区,为长沙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提供重要支撑。

多元化投入夯实发展基础

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将建立完善由省领导牵头的省、市、湘江新区一体化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湘江科学城建设中的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问题,形成省直部门全力支持、市区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同时,健全管理运营机构和管理机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此外,湘江科学城还将率先开展科技体制改革试点示范。

文件明确,省财政将按“一事一议”原则,重点支持在湘江科学城的国家实验室湖南基地、湘江科技创新院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同时,重点支持湘江新区与湖南省金芙蓉科创引导母基金组建科技创新类子基金,鼓励长沙市、湘潭市和湘江新区加大投入,盘活资源,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支持湖南大学科创港、湖南师范大学科创港、长沙市一中新校区等建设。在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专项资金分配上,对湘江科学城重点项目予以倾斜,新增债券及中央预算内资金、科创产业投资资金也将重点支持湘江科学城建设。

推动成果落地,培育发展动能

文件强调,要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建设若干前沿交叉研究平台。推动岳麓山实验室、湘江实验室等一批省级创新平台在湘江科学城落地或设立分基地,支持引进和培育国家实验室(基地)。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将按政策给予支持,同时鼓励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湘江科学城设立分支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科技型企业设立研发中心。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建设湖南省技术成果进场交易平台、交易展示中心、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探索科技成果许可“先用后付”、成果转化“先投后股”等举措,深化科技成果评价、激励、权益改革。鼓励市州在湘江科学城设立转化成果、项目对接平台,推动孵化成果在全省转化落地,并对在欠发达地区转化的项目给予倾斜支持。同时,落实“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首轮次、首套件”产品支持政策并在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中推广使用。支持领军企业和专业机构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建设一批通用性或行业性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湘江科学城将建设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强化试验验证、认证认可、技术标准等技术支撑。聚焦智能制造、无人驾驶、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领域,鼓励企业打造应用场景,对首创产品给予支持,并超前谋划布局未来产业科技园,建立投入增长机制,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湘江科学城成为未来产业发展的策源地。

全力打造创新资源要素汇集地

湘江科学城将积极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等一流领军人才及团队,对能实现成果转化的给予“一事一议”支持。对于在湘江科学城创业或全职工作的人才,可按长沙市人才政策办理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并享受相关人才服务。同时,加快湘江科学城“科创飞地”建设,并开放共享所属大型仪器设备,提供检验检测、材料制备等服务。开通职称评审“直通车”,对湘江科学城急需紧缺人才、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科技成果转化突出人才,可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对在湘江科学城内全职工作的高层次科研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

湖南省将支持湘江科学城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完善高校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机制;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在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方面深度融合,探索建立项目制课程和教学模式;鼓励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大赛,支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在湘江科学城推广示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按政策给予奖补。

文件指出,省、市、湘江新区将单列重点项目指标,引导优质资源集聚湘江科学城。优化规划布局,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探索人才住房供应机制,通过全方位的资源要素保障,强化湘江科学城发展支撑。在开放合作方面,湘江科学城将加强全球科技交流合作,鼓励设立国际科技组织,支持境外科研成果、项目、平台落地,对引进的国外高层次人才在办理签证、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作者:黄汝兮】 【编辑:刘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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