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推出十项工作举措,全力解决“立案难”“执行难”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四个严禁”全力解决“立案难”、“两项承诺”全力解决“执行难”、挂牌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14日,湖南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湖南法院抓实公正与效率、对巡视指出问题开展整改的工作情况,并推出“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十项工作举措,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在全力解决“立案难”方面,省高院明确,对符合法律规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无法判断的,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应予立案,诉前调解需发放征求意见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严禁发号拖延立案,严禁限号限制立案,严禁以调代立、久调不立,严禁增设立案门槛。省法院设立解决“立案难”问题投诉举报热线(0731-12368-1)。一经查实存在违反“四个严禁”情形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同时,全力解决“执行难”。湖南法院向社会承诺:执行案件立案后,必须首先开展线上财产“五查”(查银行存款、查不动产、查车辆、查工商登记、查证券)。无法定事由的,执行案款到账后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发放。如违反以上两项承诺,可向省法院及各中院执行局监督举报。

省高院明确,诉讼费“主动退”,当事人“少跑腿”——当事人在立案环节按规定缴纳诉讼费,并填写《诉讼费退付方式选择表》,如当事人选择“由法院自动退付”的,在胜诉后15日内由人民法院自动退付诉讼费。
全省法院将挂牌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省法院对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各中院对一年以上未满三年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变更为专人直接承办。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常态化通报。对落实不力、清理积案效果不明显或边清边积的审判业务部门和法院负责人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十项工作举措还包括分类施策推进“有信必复”、多措并举降低行政案件上诉率和申诉率、层层压实责任防止程序空转、科技赋能涉案物品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破解“案多人少”困局和加强关联案件检索防范虚假诉讼等。
记者了解到,自3月初省委第十巡视组进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来,在省委巡视组指导下,省高院分阶段研究制订整改落实方案,跟踪督促整改方案落实。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主动认领巡视发现问题,坚决压实整改责任,认真推动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中,解决“执行难”更加有力有效。省高院部署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组织开展“雷霆利剑”专项执行行动、“终本清仓”及交叉执行专项行动,对全省法院涉黑涉恶和涉职务犯罪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摸索出一套通过微信、淘宝、快递、外卖等多家网络平台查找被执行人方法,已在娄底市娄星区法院试点,将于近期向全省法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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