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发文:购房契税、营业税全面下调

  掌上长沙2月19日讯(记者 孙占锋)今日下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通知显示,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通知还显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本次调整实施范围为除北、上、广、深一线以外城市。

【作者:孙占锋】 【编辑:彭应兵】
关键词:购房契税 购房契税 营业税 全面下调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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