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妹子说税|工资不变个税变多,“税率跳档”您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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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已实施近一年,纳税人切切实实拿到了税收优惠“大礼包”。

然而,临近年末,一些中等以上收入群体却发现,每月工资没变,但是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却在增加,这是怎么回事呢?

新个税法对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的申报方式从原来的按月代扣代缴改为了累计预扣法,随着累计收入的增加,适用的税率从低到高达到一定数额就会产生税率跳档。

具体来说,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收入减除各项扣除项目后,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当达到:3.6万,14.4万,30万,42万,66万,96万这6个临界点就会发生“税率跳档”。

收入越高,遇到跳档的月份就会越早,随着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提高,最多会产生6次跳档,每月预扣的个税就会有所不同。

2019年

大白每月扣除“三险一金”后工资8900元

每月减除费用(俗称免征额)5000元

享受400元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没有其他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

通过计算1月预扣个税105元,以此类推,2-10月同为105元,此时未发生“税率跳档”。

1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万,适用预扣率“跳档”到10%,当月预扣个税280元,发生了“税率跳档”。

个税税负会因为税率跳档而有所增加吗?

改革前,个税按月计算,在月度收入不变的前提下,每月税额基本不变。

改革后,新个税法对工资薪金实行累计预扣法按月预缴,个税缴纳全年“前低后高”,但并不会增加税负,对月度收入波动大,一些月份费用不足扣除的群体来说,还可降低税负。

另外,使用累计预扣法纳税人可以在最初的几个月优先享受较低税率,不仅不会增加税负,对纳税人还更有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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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全媒体记者 陈登辉】 【编辑:陈登辉】
关键词:满妹子 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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