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泰瑞沙等17种抗癌药进入湖南医保 大幅减轻肿瘤患者负担
近期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明确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要求各省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
为保障参保患者的用药需求,切实减轻个人费用负担,日前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8年11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该政策,各统筹地区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执行国家谈判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确保合规医药费用按时结算。
此外,《通知》强调,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按规定住院使用时,自付比例统一设置为30%,并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和限定支付范围。已纳入我省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根据本通知进行相应调整。各统筹地区对协议医疗机构若年实际发生费用超出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在年底清算时要给予合理补偿。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患者拿到医保泰瑞沙
据悉,本次纳入医保目录的17个抗癌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也非常给力,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同时与市场平均零售价相比,17个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56.7%。
尤其是在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不仅有5个产品成功入选,成为入选产品最多的治疗领域,其中三代肺癌靶向药物奥希替尼(商品名:泰瑞沙)降价超过了70%。依此推算,肺癌患者使用奥希替尼治疗肺癌的花费也将由谈判前的51000元/月,降至15300元/月,同时受惠于医保报销,将进一步提高肺癌患者的医保用药保障水平,极大降低用药负担。
政策出台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肿瘤中心主任胡春宏教授表示:“将谈判靶向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是政府惠民政策,使我省医保药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百姓报销同时大大减轻了肺癌病人的经济负担,我省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奥希替尼的比例为70%,居民、新农合报销的比例是60%,同时实行医院和药店双通道报销,患者每月自费的金额在4590-6240元,(根据医保比例不同有差异)。这极大的提升了我省靶向药物的使用率和可及性,挽救了更多肺癌患者的生命。”
湖南省肿瘤医院院长助理、肿瘤内科学教研室主任、肺胃肠内科主任杨农教授指出:“大多数非小细胞肺癌伴有EGFR敏感突变的肺癌患者在接受一代、二代EGFR-TKI药物治疗一年左右,便会产生耐药,有50%-60%的患者出现了T790M突变耐药。而作为全球第一个上市的肺癌第三代口服靶向药,奥希替尼可以解决由于T790M突变所引起的耐药问题,并且目前在中国没有同类产品获批。此次奥希替尼等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患者自付的年度治疗费用和负担也将大大减轻。”
湖南省肿瘤医院胸部内二科主任邬麟教授表示:“医保目录的实施将帮助更多患者选择正规渠道的药物,接受规范化的治疗,不再因为价格原因而选择来历不明的‘非法药’或者‘原料粉’进而延误病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我们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省份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正规渠道的肺癌靶向治疗药物的可及性,肿瘤患者因此也可以获得更为规范的治疗,从而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
谈及此次国家医保政策在省内落地,一位得知医保报销政策的肺癌患者兴奋地说:“在新医保政策实施之前,我每个月要花几万元的药费,新政策实施后我支付的药费不仅减少了,还能用上之前负担不起、疗效好的进口抗癌药。希望其他患者也能和我一样幸运,可以尽快享受到‘医保福利’。”
截至11月30日,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均已响应国家政策,发布相应省级文件。相信各省的落实工作都会相继展开,争取早日让群众能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并实现医保报销。
近日,国家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做好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执行落实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各地要按要求做好谈判药品的落地工作,严格执行17号文确定的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用药权益,对进展缓慢、没有按照规定时限执行政策的省份,国家医疗保障局将适时督促通报。 (江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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