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举报,他的12次住院纪录均为他人虚造冒名,结果是……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徐媛)今日,记者从长沙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手段推进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整治,近期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此次长沙市医保局曝光的9个典型案件,最高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多人被刑拘。
胁迫医生制作虚假住院病历骗取医保基金
长沙市医保局根据市民举报和大数据分析发现,长沙丽人妇产医院有门诊患者做人流手术的同时有住院记录。经医保部门和公安部门查明,2013年至2017年期间,该院原总经理张某、原医院经营部经理苏某某通过限号、停号、调岗、降工资等一系列手段,胁迫医生制作虚假住院病历骗取医保基金,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公安部门先后对张某、苏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市民举报自己医保账户被人多次冒用,被奖励6823元
2022年9月,长沙市望城区医疗保障局接参保人周先生举报称,其医保账户被人多次冒用且金额巨大。经查实,举报人周先生在某医院的13次住院中的12次为他人虚造冒名,骗取医保基金共计136456.4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保部门责令某医院将被骗取的医保基金136456.4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根据《湖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规定,周先生举报的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线索属实,医保部门按查实欺诈骗取的医疗保障基金金额的5%,给予周先生奖励6823元。
隐瞒第三方责任骗取医保基金
2021年6月,浏阳市医疗保障局接到举报,举报王某的意外伤害事故有第三方责任人,但王某在医保报销了部分医疗费。经查明,2021年5月19日王某系与李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某受伤,于2021年5月21日至6月2日在浏阳市骨伤科医院住院12天,住院期间第三方责任人向王某赔付了医疗费;但王某在入院时自述骑电动车摔伤,未提及发生交通事故及第三方责任人,骗取报销医疗费用8379.5元。根据调查结果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王某的行为构成欺诈骗保,医保部门依法责令王某退回骗保资金,同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对王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冒用姐姐身份住院骗保,被追究刑责
宁乡市医疗保障局日常检查发现,宁乡市东湖塘镇居民周某先后于2020年5月11日、2021年4月26日两次在宁乡市人民医院一病室住院治疗,但两次血型化验结果不一致,涉嫌冒名顶替住院。经查,周某在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6日期间的住院系冒用其姐姐身份在宁乡市人民医院一病室的住院治疗,欺骗报销医疗费用6300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宁乡市医疗保障局责令周某退回违规报销资金6300元,并将相关情况移送宁乡市公安局查处,依法追究了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药店串换药品骗取医保基金
2022年5月,长沙县医疗保障局接匿名信件举报:湖南诚益信大药房长沙县灰埠店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招揽参保人至该店,表示可按所享受待遇在该店随意购买药品或其他物品。经查明,该药店存在招揽参保人员购药,将非医保目录内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生活用品等串换成医保药品项目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责令湖南诚益信大药房长沙县灰埠店立即整改违法行为,将骗取的医保基金92031.37元退回相应医疗保障基金账户,并按违规违法所得的2倍处以罚款184062.74元。目前该案件正移送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医院重复收费被处罚
2022年7月,长沙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交叉检查组对长沙康达医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收取“普通电针治疗”费后再收取“普通针刺”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违规金额为23268.32元。经长沙市雨花区医疗保障局调查核实后,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行为,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资金23268.32元,并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1倍处以罚款23268.32元。
卫生服务中心串换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
2022年6月,湖南省、市医保部门开展联合飞行检查发现,芙蓉区朝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经芙蓉区行政执法局查明,该中心存在违反规定超医保支付范围用药、过度检查、串换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相关规定,芙蓉区行政执法局责令该中心立即整改违规行为,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至医保基金账户,并处以罚款21954.9元。
医院过度诊疗、套高收费等被罚款18万余元
2022年6月,湖南省、市医保部门开展联合飞行检查发现,芙蓉区红十字医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经芙蓉区行政执法局查明,该医院存在违反规定分解收费、串换项目、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套高收费等违规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相关规定,芙蓉区行政执法局责令该中心立即整改违规行为,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至医保基金账户,并处以罚款182907.01元。
交叉检查发现卫生服务中心多项违规行为
2022年7月,长沙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交叉检查发现,开福区青竹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经长沙市开福区医疗保障局查明,该中心存在重复收取吸氧费用、特大换药费用、床位费、护理费、住院诊查费,超标准收取伤口换药费用、大清创缝合术费用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共计6391.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长沙市开福区医疗保障局责令该中心立即整改违规行为,退回医保基金6391.2元,并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金额的1倍处以罚款639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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