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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给企业“放20天假”

望城区发布“企业宁静日”制度

      长沙晚报4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刘平)望城区近日召开“企业服务年”行动部署暨“企业宁静日”制度发布会议,印发《长沙市望城区“企业宁静日”制度(暂行)》(以下简称《制度》),推动涉企执法规范实现再升级。《制度》明确,将每月6日至25日(共20天)设定为“企业宁静日”,其间,除法定特殊情形外,任何行政执法单位不得进入企业开展现场行政检查。

      据介绍,这是望城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企业服务年”行动部署的生动实践,也是该区2025年出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二条”措施》后再次出台重磅举措,以“企业宁静日”为企业连续正常生产经营打造“无扰空间”。连续两年的制度迭代创新,让望城区走出了一条“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行政执法改革新路径。

      《制度》明确,将每月6日至25日(共20天)设定为“企业宁静日”。在此期间,除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统一部署、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7类法定必须检查情形外,任何行政执法单位不得进入企业开展现场行政检查。

      “‘宁静日’不是监管真空,而是精准监管的升级。”望城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介绍,“宁静日”期间,法定例外情形外确需入企检查,必须履行“双审批一备案”程序——进入个体工商户开展现场行政检查的,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进入个体工商户以外其他类型组织开展现场行政检查的,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进入望城经开区范围内企业开展现场行政检查的,须同步向望城经开区主要负责人报告。审批件同时向区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近年来,望城区全面梳理监管事项,将可通过书面检查、信息共享、无人机巡查、远程智慧监控、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实现有效监管的事项,列为“无扰检查”事项。行政执法人员可以通过视频巡查、数据调取等方式开展非现场监管,在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大幅减少了企业迎检的时间和精力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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