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
湘江北去,奔流不息。岳麓山下,一座城市的法治年轮悄然刻下第四十圈。
2026年是长沙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四十周年。四十年间,湘江潮涌处,法治与城市共生共长——
当湘江两岸天际线不断“生长”,一部法规为“山水洲城”划出保护边界;
当油烟扰民的投诉逐年下降,众多“小快灵”条款悄然改变市民的日常生活……
四十年来,长沙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扣“山水洲城”独特禀赋,深耕地方实际、聚焦群众需求、注重地方事务管理,制定了一大批特色鲜明、富有实效的地方性法规,探索出了一条彰显长沙特色、贴合时代需求的立法之路,镌刻下“法治兴城”的坚实足迹。
立法筑基:四秩耕耘厚植法治底色
地方立法权,是城市改革发展的制度钥匙,也是良法善治的坚实根基。
1986年,地方组织法修改,扩大了地方立法的主体,长沙市由此获得地方立法权。
四十年来,长沙地方立法与改革开放同频共振、与城市发展同向而行:
——1987年1月,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长沙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由此拉开了长沙地方立法的序幕;
——1992年至1997年,首次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清理了12部不符合上位法规定和形势发展需要的法规,推动长沙地方立法驶入数量、质量、效率并重的“快车道”;
——2001年3月,通过《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标志着长沙立法工作进入全面规范、稳步发展的新阶段;
——2004年至2012年,立法形式愈加丰富,《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桥梁安全管理条例》等多部法规成为全国“首创”,首次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召开首次立法听证会、首次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地方立法工作、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等一系列“首次”,生动诠释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地方立法实践;
——2013年至今,“创新”成为关键词,“小快灵”立法形式愈加丰富,聚焦优势产业提质升级、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出台《长沙市促进工程机械产业发展条例》,出台《长沙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若干规定》《长沙市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等法规,精准契合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
四十年来,长沙以管理型立法守住城市运行规则,以保护型立法留住山水与文脉,以促进型立法激活产业与未来,形成以“管、护、促”为核心的立法实践特色。
截至2026年9月,长沙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累计制定地方性法规86件,修改77件次,废止32件,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诸多领域,囊括管理型、保护型、促进型等多种立法类型,兼有“大块头”“小切口”“小快灵”等丰富的立法形式。
良法善治的力量,正如湘江之水,滋养着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立法护城:让城市“看得见山、望得见水”
“山水洲城”,是长沙最鲜明的城市标识,也是立法者始终放在心头的牵挂。
四十年来,长沙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生态优先、预防为主、绿色发展、保护第一,以法治守护绿水青山、赓续历史文脉、涵养城市气质,让“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成为城市发展的鲜明底色。
岳麓山是长沙“山水洲城”独特风貌的核心载体。《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将麓山景区、橘子洲景区等八大景区纳入统一管理,以法治力量守护城市绿色生态屏障。2026年8月15日,新修正的《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正式公布施行,新增人文景观保护措施、智慧景区建设、经营活动管理等条款,以法治方式应对旅游业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挑战。
不止于一座山。湘江是长沙的“母亲河”,湘江长沙段串联起岳麓山与橘子洲、兴马洲、巴溪洲等洲岛,构成“山水洲城”的核心载体。
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的《湘江长沙段两岸风貌管控若干规定》,首次提出“山水洲城”风貌管控基本要求,明确系统管控、重点管控、特色区域管控,推动地理人文空间格局与城市发展脉络、社会经济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相融合。
为守护一江碧水,长沙先后出台《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浏阳河管理条例》等多部法规,构建起流域系统治理、水资源一体保护的法治屏障,守护江河安澜、生态向好。目前,长沙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7年保持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13年保持100%。
保护“山水洲城”,立法从未止步于风景:《长沙市大围山区域生态和人文资源保护条例》《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等十余件保护型法规,为长沙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构建起立体的制度屏障;2025年启动修订的《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突出楚汉名城、红色热土、湖湘文化、山水洲城的人文和自然特色,推动长沙历史文化保护从单点保护走向格局保护、从静态保存走向传承利用。
高楼退让山体岸线,洲岛保留原生风貌,老街延续烟火人间,山、水、洲、城皆有法可依,这是长沙立法四十年来,对珍贵的山水、文脉最温柔的坚持和守护。
立法赋能:为产业创新“划车道”定规则
守护不是终点,赋能方显担当。
长沙是国内最早布局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城市之一,自2018年建成国内首个国家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以来,已先后获得5块国家级牌照。
2026年4月1日起,《长沙市自动驾驶汽车发展条例》施行。该条例作为国内较早由地方人大制定的自动驾驶汽车发展专门法规,以法治方式明确政策边界、降低合规风险、激活市场活力,推动长沙不断巩固平台优势,加快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
目前,长沙智能网联测试道路总里程已突破1100公里,已实现千辆级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覆盖网联乘用车、网联公交车、自动驾驶巴士、网联消防车、自动驾驶出租车、城市无人配送六大应用场景。以立法为产业“划车道”,长沙正驶入“车路云一体化”的新赛道。
2025年,长沙工程机械集群规模突破2800亿元,同比增长8%,持续领跑全国。
如何持续擦亮“工程机械之都”这张长沙最具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名片?2025年1月1日,国内首部针对工程机械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长沙市促进工程机械产业发展条例》正式施行,通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稳定产业发展预期,为长沙打造世界级工程机械产业集群注入法治动能。
不只关注产业提质发展,长沙还注重创新和发展平台的建设:《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以赋能和激励型制度设计,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长沙市会展业促进条例》引导会展与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融合,积极搭建产业交流合作和要素对接平台。
以法治赋能高质量发展,长沙始终坚持产业布局与立法布局双向赋能,将立法资源向产业发展的痛点、堵点、未来增长点精准投放,形成了“产业未动、制度先行”的法治主动格局,让长沙成为创新要素向往、创新成果涌现的热土。
立法为民:“小切口”里有大民生
立法不仅彰显发展的高度,更丈量民生的温度。
四十年来,长沙地方立法始终把民生关切作为出发点,围绕群众“急难愁盼”,让每一部法规都流淌民生温度。
聚焦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文明城市创建等民生热点,《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将居家养老从“家庭责任”上升为“法定义务与社会共治”,让“幸福长沙”的底色更温暖;《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文明城市创建从“政府推动”向“全民自觉”深化,让“文明长沙”的底色更加鲜明;《长沙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使慈善成为长沙城市精神的鲜明标识和市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大爱长沙”的氛围更浓厚。
针对城市生活痛点,《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打通区域环境治理堵点,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长沙市城市绿化条例》健全城市绿地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制度,不断拓展城市绿色空间;《长沙市燃气管理条例》将燃气管理纳入网格化综合管理,推动安全管理从被动应急走向主动预防;《长沙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油烟污染问题,从源头“堵住”扰民问题。
立法的温度,同样体现在民主参与的广度上。长沙市人大常委会自2021年7月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在全市设立19个联系点,逐步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联动、上下贯通、点面结合的工作格局,推动立法工作从机关会场延伸到基层一线、群众身边。
截至2026年9月,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累计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发的54件次法律草案开展意见征集,收集意见4277条,上报意见3342条,被国家立法机关采纳167条。
从田间地头到国家立法机关,全过程人民民主在长沙的立法实践中,变得真实可感。截至目前,长沙已连续18年获评“最具幸福感城市”,文明城市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湘江潮涌,法治兴城。四十年,是一个里程碑,更是一个新起点。站在“十五五”开局之年的新起点,长沙将继续以高质量立法赋能高质量发展,以良法善治建设现代化新长沙,在法治轨道上续写“山水洲城”的时代华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