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谈恋爱”,侵犯人格权 | 新闻漫话 稿源:长沙晚报2026-01-29 07:52 相链区块链 该文章已上链>>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 video 标签。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 audio 标签。 朱秉山 黄能 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女子叶某通过一款社交软件认识了男子陈某,两人互生好感。陈某在“恋爱”中刻意隐瞒已婚事实,导致叶某无意中成为“第三者”。叶某偶然得知陈某已婚后深受打击,遂以人格权益受到侵害为由将陈某诉至法院。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陈某书面道歉并进行相应补偿。法官表示,已婚人士假扮单身欺骗他人感情,不仅侵犯了对方的一般人格权,也是对其自身婚姻、家庭生活的伤害。 【作者:朱秉山 黄能 余宁山】 【编辑:刘可馨】 长沙晚报社版权声明 关键词: >>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