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夯实长沙共富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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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巧玲 张美玲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更将“健全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体制机制”列为重点举措,这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提供了明确的政策遵循。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目标,其重点与难点依旧在农村,而农村金融作为乡村经济发展的核心命脉,是破解农村发展资源约束、激活乡村内生发展动力的重要抓手。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通过重构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体系、完善金融服务供给模式,能够有效推动农村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进而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其与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高度契合,是夯实共同富裕农村基础的重要驱动力。

长沙肩负着引领区域发展、探索共同富裕路径的重要使命,尽管近年来长沙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打造了农村金融创新的“长沙样本”,初步形成了“金融赋能改革、改革带动共富”的良性循环,但对照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农村金融领域仍存在诸多堵点:其一,金融资源城乡配置失衡,农村金融网点覆盖不足、服务效能偏低;其二,信贷产品与服务模式适配性不强,难以满足农村经营主体差异化融资需求;其三,农村保险体系覆盖面窄、保障力度不足,未能充分发挥风险兜底作用;其四,风险分散机制不完善,金融支农的风险缓释能力薄弱,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的支农积极性。这些问题相互交织、叠加影响,已经深刻影响了长沙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共同富裕的推进,亟待系统性破局。为此,需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新时期农村金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长沙金融支农步入快车道,构建“共富式”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具体可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农村改革的体制机制。

优化农村金融网点布局。针对金融资源城乡配置失衡,长沙应统筹规划市域内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布局,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首先,坚持实施农村金融服务网络提质扩容工程,依托长沙银行县域支行全覆盖的基础优势,搭建“县城-乡镇-乡村”三级网格服务体系,推进乡镇核心区域、重点农业产业片区物理网点的科学下沉与资源整合,并同步升级偏远乡村助农服务点功能,推动其从基础存取款、转账服务延伸至信贷申请、保险投保、理财咨询等综合金融服务。其次,强化农村金融流动服务供给,借鉴兴业银行长沙分行“惠民驿站”“移动金融服务车”的实践经验,推广移动金融服务模式深入乡镇集市、村委等区域开展便民服务。此外,还需加快农村金融数智化转型步伐,开展农村居民数字金融知识与技能普及教育,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配农村场景的“惠农版”线上服务平台,对自助终端、手机银行进行“适老化”“本土化”改造,以数字技术打破地域限制,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

创新金融信贷产品与服务模式。为有效破解农村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难题,应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信贷支持体系,强化对“三农”领域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及薄弱环节的精准赋能。一方面,深耕产业专属信贷产品创新,聚焦宁乡花猪、浏阳大围山梨、望城荷花虾等地方特色产业,精准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差异化资金需求,以长沙县茶油产业为例,星沙农商银行结合当地产业特点创新推出“油茶产业贷”,不仅为油茶种植的管护设备更新、有机肥料投入及采收加工配套提供稳定资金保障,也为后续扩大标准化种植规模、延长油茶产业链筑牢基础;与此同时,针对长沙乡村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领域的资金缺口,大力推广“林权抵押贷款”“生态价值贷”“乡村旅游贷”等特色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另一方面,深化金融服务模式实践,推广长沙银行“五位一体”的“一县一特”产业金融服务机制,支持金融机构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通过下沉到农业产业园、乡镇、村组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实现信贷资源与产业需求的精准匹配,推动资金高效流向具备发展潜力的产业领域。

丰富升级农村保险体系。农村保险作为农村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防范化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护航农民稳定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保障作用。为此,需立足长沙农业产业特色和农村发展实际,分领域、分层次丰富保险产品供给,切实提升保障效能。在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方面,联合保险机构、农业部门开展产业调研,精准测算农产品产量波动、价格涨跌对经营主体收入的影响,定制差异化保险产品,将保障范围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全链条。以浏阳生猪养殖综合收入保险为例,其将市场价格波动与养殖风险纳入保障范围,由政府与保险公司协同分担产业风险,实现了从“保成本”到“保收益”的重大突破。在巨灾保险方面,湖南省财政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湖南省综合巨灾保险实施方案》将巨灾大棚设施保险、巨灾高标准农田保险等险种纳入省级统一保障范围,长沙市应以此政策为依托,结合本地洪涝、高温、干旱、暴雨等气象灾害特点,聚焦水稻、蔬菜、家禽养殖等主导农业产业,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产品体系,科学设定保险责任、赔偿标准和理赔流程,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与保险理赔联动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资金快速到位,为农业生产经营筑牢风险兜底防线。

完善多层级风险分散机制。风险防控是金融机构的“生命线”,更是推动金融支农持续发力、提质增效的重要前提,应从长沙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出发,以财政支持为依托、以金融增信为核心,构建多层级农村金融风险分散机制,提升金融支农积极性。首先,在政府担保增信方面,2025年《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准公共定位,强调其要积极为“三农”等普惠领域经营主体融资增信,长沙可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为符合条件的涉农主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增信分险服务。其次,严格落实财政利息补贴政策,对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三农”信贷产品,由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利息补贴,降低金融机构信贷成本,扩大支农信贷投放规模。同时,建立健全风险准备金动态补充机制,确保风险准备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重点用于弥补“三农”信贷违约损失、巨灾保险赔付缺口等风险支出。此外,还需积极推动政府担保基金与金融机构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明确双方风险分担比例,合理划分风险责任,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良性合作格局,进一步筑牢农村金融风险防控屏障。(作者单位:湖南科技大学)

【作者:陈登辉】 【编辑:陈登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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