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中国|让阅读之光照亮全民成长之路
文/屈泽清 汪城名 当《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消息传来,标志着我国全民阅读事业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这部共6章45条的条例,从推广、服务、保障到法律责任,构建起全方位的制度框架,让“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理念有了坚实的制度支撑,为全民阅读注入了持久动力。 全民阅读的核心价值,在于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条例明确提出构建“全民覆盖、普惠高效”的促进体系,这一定位精准把握了新时代阅读的本质需求。阅读不应是少数人的特权,而应成为全体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从城市到乡村,从孩童到老者,每个人都应能便捷地获取优质阅读资源。条例将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作为核心要求,正是要打破地域、年龄、身份的壁垒,让阅读之风吹遍社会每个角落。 条例的诸多规定充满民生温度,彰显了对不同群体的细致关怀。针对未成年人,既要求父母履行言传身教的监护责任,开展家庭阅读、亲子阅读,也明确幼儿园、中小学、高等学校的分级培育责任——幼儿园侧重兴趣培养,中小学强化课程融入与书香校园建设,高校则注重拓展阅读与综合素养提升,形成了全链条的阅读培育体系。对于老年人,条例要求阅读设施提供适老内容、优化服务标准,鼓励老年大学开展阅读活动,体现了对老年群体精神需求的重视。而对实体书店的政策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的融合推动,既守护了纸质阅读的质感,又顺应了数字化时代的阅读趋势,让不同阅读偏好的人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 每年4月第四周的全民阅读活动周,将成为凝聚社会共识的重要载体。阅读不仅是个人行为,更需要社会氛围的浸润与引导。当阅读活动与地方特色、行业特点相结合,就能走出同质化的困境,形成各具特色的阅读生态。想象一下,在古城街巷开展的传统文化读书会,在的技能提升阅读分享,在乡村书屋组织的乡土文学交流,这些接地气、有温度的活动,能让阅读真正融入日常生活,成为人们精神生活的必需品。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的落地生根,需要各级政府的主动作为,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协同发力。县级以上政府应加快完善城乡阅读设施网络,让阅览室、自习室等场所真正成为群众身边的文化粮仓;公共文化机构要切实履行免费开放义务,延长服务时间,提升服务质量;实体书店应积极创新经营模式,既是售书场所,更是阅读空间与文化地标;每个公民也应主动参与其中,把阅读作为一种生活习惯,在墨香中涵养品格、增长才干。 全民阅读是一项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施行是重要里程碑,更是新的起点。当阅读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当书香成为城市最浓郁的气息,我们的社会将更有温度、更有底蕴,我们的民族将更具创造力、更具生命力。让我们以条例施行为契机,主动拿起书本,在阅读中汲取智慧、滋养心灵,让阅读成为每个人的生活方式,让全民阅读汇聚成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精神力量,照亮个人成长与民族复兴的壮阔之路。 注:网友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仅为呈现更多观点和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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