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位单独装摄像头:报复性“盯梢”不可取
黄齐超
“在因病拒绝公司安排的一次出差后,工位上方被安装了‘一对一’的监控摄像头。”1月19日,曾在广州一家科技公司任客服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2月底的一天,她在公司工作群突然接到人事经理发布的一则通知,对方单独“@她”并表示“请你抬头看看”。“我抬头一看,发现头顶有个正对着自己的摄像头。这才知道,原来我已经被单独‘监控’好几天了。”张女士说。(1月27日 中国新闻周刊 )
员工生病了,公司本应人性化关怀,不宜再安排其出差。张女士因健康原因拒绝出差,也属于合理诉求。可事后,涉事公司对张女士的工位单独装摄像头,“一对一盯梢”,颇有报复的意味。这暴露公司管理者气量狭小,而不尊重员工权益,也涉嫌触碰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倘若公司出于保障安全、提升效率的目的安装摄像头,倒也情有可原。不过,企业应当提前告知员工,并合理设置摄像头的位置,以保障员工的隐私。《民法典》规定,隐私权包括私人生活的安宁以及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因此,如果企业利用摄像头窥探员工隐私或进行过度监控,很可能会构成侵权。
公司的办公场所,虽然可以视作公共场所,但员工的工位仍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然而,涉事公司将摄像头对准张女士的工位,“一对一”地监控其一举一动,明显超出了监控的合理范畴,证明监控目的并非出于保障公共安全,而是对特定员工的“精准盯梢”。此举缺乏管理上的正当理由,凸显出企业对员工个体尊严和隐私的漠视,同时也折射出职场监控的滥用与越界。
工位单独安装摄像头,不仅涉嫌违法,还会引发员工的逆反心理。心理学研究显示,过度监控会致使员工产生焦虑情绪、削弱其主动性,进而滋生逆反心理,最终损害企业的长远利益。当管理者把摄像头当作“电子镣铐”时,员工会被迫陷入“表演敬业”的窘境,劳资关系也会从协作状态退化为对抗状态。以管理之名行控制之实,后果很可能是两败俱伤。
总之,工位安装摄像头的做法饱受争议,明智的公司理应三思并保持克制。至于报复性“一对一盯梢”,涉嫌失德且违法,更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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