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娭毑"月饼被出具警示函 存在操作台灰尘未清洁等9项问题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5日讯(记者 周辉霞)湖南省食药监局今天发布的2017年第10号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显示,雨花区巢娭毑糕点店因在生产与加工环境、加工过程控制、台账要求等方面存在问题,被要求彻底整改。

  2017年9月4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相关检查人员参加的飞行检查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雨花区巢娭毑糕点店的管理职责、生产与加工场所、设施与设备、加工过程控制、人员要求、台账要求、包装与标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其存在五个方面共9项问题:

  一、管理职责方面

  1、缺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制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符合《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四项关于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的要求。

  二、生产与加工场所

  2、更衣柜内存放有蚊香、空油瓶等杂物,洗衣粉放置在洗手台上,未单独存放。成型车间没有空气消毒设施,生产加工场所操作台下面有污物、灰尘未清洁。包装车间电风扇有灰尘未及时清洁,防蝇虫设施缺失,灭蝇灯上有大量蛾虫。不符合《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项关于具有与生产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生产设施、设备和卫生防护措施的要求。

  3、食品添加剂没有专区或专柜存放。不符合《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七项关于食品添加剂专区(柜)存放,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的要求。

  4、销售区域与包装区域在一起,未有效分隔。不符合《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三项关于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存放等区域分开设置的要求。

  三、加工过程控制

  5、原料白莲蓉馅(外包装为纸箱)摆放在成型车间地上,未离地离墙存放;鲜鸡蛋未清洗在烘烤车间去壳加工使用;成型车间纸箱直接铺在地上不整洁。不符合《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项关于具有与生产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生产设施、设备和卫生防护措施的要求。

  四、台账要求

  6、2017年7月19日、2017年8月2日购进的咸蛋未提供批次检验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批号等记录信息。不符合《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关于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要求。

  7、未建立生产台账。不符合《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关于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生产、批发台账,如实记录生产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添加剂的使用情况、生产日期以及批发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要求。

  8、未建立食品召回和销毁台账。

  五、包装与标识

  9、在投料车间发现“陈氏枧水”(复配酸度调节剂),配料:纯净水,碳酸钠,碳酸钾。生产许可证号:粤XK13-217-00384,制造商:广州陈氏龙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龙湖工业区A栋3楼,生产日期:2017.06.24,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5公斤,数量:1桶,企业人员称该产品在蛋黄月饼中使用(未建立投料使用记录台账),枧水在食品标签配料表中未标注;你店提供的“特制白莲蓉馅”生产厂家委托检验报告中检测结果“山梨酸”含量为0.11mg/kg,但食品标签原料中未标识。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食药监部门要求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进行彻底整改。

  成品月饼仓库没有防鼠设施 “麦香”被出具飞检警示函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5日讯(记者 周辉霞)湖南省食药监局今天发布的2017年第13号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显示,湖南省麦香实业有限公司因存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等问题,被要求彻底整改。

  2017 年9月11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相关检查人员参加的飞行检查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你公司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如下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

  1、更衣柜内放有香烟等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5.1.5.1条款关于更衣室应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的要求;未设置专门的洗蛋区域,生产工具清洗和卫生工具清洗共用同一区域。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4.1.1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的要求。

  二、进货查验结果

  2、查验购入的汨罗市旺和顺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8月15日生产的凤梨味馅及浏阳市福寿食品厂2017年7月15日生产的冬瓜丁未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7.2.1条款关于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的要求。

  三、产品检验结果

  3、抽查出厂检验报告,发现2017年9月2日生产的紫薯月饼和2017年9月8日生产的菠萝味月饼没有出厂检验报告。出厂检验原始记录中缺“馅料含量”项目。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9.2条款关于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检验仪器设备应按期检定的要求。

  4、2017年9月2日生产的紫薯月饼和2017年9月8日生产的菠萝味月饼没有留样。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9.3条款关于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四、贮存及交付控制

  5、包材库地面有水迹,墙壁有霉斑,物品摆放不整齐。产品库房面积小,与实际需求不匹配,大量成品月饼堆放在敞篷内,防鼠设施缺失。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5.1.8.1条款关于应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的数量、贮存要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的要求及5.1.8.2条款关于仓库的设计应能易于维护和清洁,防止虫害藏匿,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的要求。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6、未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长沙市雨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进行彻底整改。

【作者:记者 周辉霞】 【编辑:曾茜】
关键词:巢娭毑 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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