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资金更方便,市住建局发文支持维修资金用于既有小区提质改造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焕明 实习生 赵琼媛)长沙目前已启动既有小区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小区提质改造资金从哪里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怎样使用?长沙市住建局日前印发《关于优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支持既有小区提质改造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业主决策机制,简化使用审批程序,加强维修资金使用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物业维修资金在“精美长沙”建设中的支持和引导作用。《通知》自8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物业维修资金是住宅小区的“养老钱”。既有小区提质提升改造涉及的范围大部分属于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使用维修资金。“文件的出台主要是为了化解维修资金使用难的问题,方便物业小区在提质改造过程中充分使用维修资金,发挥它的引导作用。”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根据《通知》,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决策机制将进一步优化。一方面明确业主表决规则,根据《民法典》规定,既有小区提质改造项目中凡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的,经有利害关系的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可以使用。

  另一方面,明确支持业主大会自管本小区的维修资金,已成立小区党支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按规定将代管资金划转业主大会开立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进一步方便物业小区使用维修资金。

  《通知》明确,为了简化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在既有小区品质提升行动中,一方面下放审批权限,明确凡涉及既有小区提质改造的项目需要使用维修资金的,统一由所属各区住建局全权负责,不再上报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另一方面,简化维修资金拨付程序,明确由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代管维修资金的,区住建局审核后报物维中心备案,该中心不再审核直接通知专户银行划转款项;由业主大会自行管理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区住建局备案后,直接通知专户划转款项。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住建部门将加强维修资金使用事中事后监管,单个项目工程费用3万元(含)以上的应实行结算审价。同时物维中心联合审计部门加强对既有小区提质改造项目使用维修资金情况的抽查检查,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作者:陈焕明】 【编辑:易勇】
关键词:维修资金 小区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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