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6月16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长沙公积金中心”)发布5月热点问题月报,结合当月缴存职工高频咨询问题开展集中答疑,厘清公积金使用相关政策细则。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问题,长沙公积金中心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可依据自身近12个月实际月平均收入自主申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可在10%至24%区间内自由选择,同时缴存基数、月缴存额均需符合长沙公积金中心当年公布的上下限标准。
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代际互助政策备受职工关注。该政策明确支持代际互助提取与代际互助还贷:缴存人家庭在长沙购置首套、二套新建商品自住房,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允许缴存人家庭的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若缴存家庭存在未结清的长沙公积金贷款,其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可以申请添加为共同还款人,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也是职工咨询的重点内容。根据目前政策,普通家庭在长沙购买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二手房及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均为100万元。除商转公外,贷款额度针对特定群体实施定向上浮: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二套自住房,新建商品房贷款额度最高156万元,二手房最高130万元;35周岁(含)以下获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长沙单位缴存青年人才家庭,购置首套新建商品房最高可贷180万元,二手房最高150万元。

对于职工按揭购房后的提取需求,长沙公积金中心明确:职工家庭满足自住房贷款本息偿还提取要求,且正常还贷满1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业务。
在购房套数认定方面,目前的政策作出差异化安排。缴存家庭申请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时,房屋套数认定不再统计全市住房总量,仅核查拟购房所在区县(市)的已有住房情况(拟购房屋不计入);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以及住房消费提取业务,仍沿用原有套数认定规则。此外,4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在长沙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的留长工作人才,其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作为改善性住房的,不计算已有住房套数,按首套房利率办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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