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金元足球”,“湘超联赛”发布薪酬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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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赵紫名)4月8日,湖南省足球联赛(“湘超联赛”)官方发布今年联赛参赛队薪酬管理规定(试行),实行按场次、按次数结算模式,核心包含单场训练费与单场比赛补贴,球队通过赞助奖励发放的奖金另行核算,需单独报备薪酬监管委员会备案。

  规定中提到,训练费按次发放,具体金额为中学生球员、大学生球员每次不超过200元,社会球员按300元/次核算,一周多次训练按实际次数累计发放。比赛补贴按场发放,单独核算,仅发放给上场球员,具体金额为中学生球员不超过500元/场,薪酬需发放给球员监护人,大学生球员不超过1000元/场,社会球员不超过2000元/场。比赛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球队全额发放,不设月薪、车马费等额外费用,与训练费独立核算、互不叠加,所有上场球员补贴发放记录需留存,以备监管核查。

  教练方面,教练组成员训练费和比赛补贴按照实际参与的训练和比赛表现,与运动员同步发放,不得另立名目索取报酬;领队、主教练训练费和比赛补贴不超过社会球员标准执行,其他教练组成员训练费和比赛补贴不超过大学生球员标准执行。

  各支球队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单场赢球奖励,常规赛奖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淘汰赛奖金总额不超过15万元,发放标准、分配方案须提前向薪酬监管委员会报备,备案通过后方可执行。

  各市州球队如有赞助商赞助,可设立奖励,所有赞助相关奖励需单独报备薪酬监管委员会备案,备案内容包括赞助金额、物资明细、奖励标准等。其中,全年个人奖励不超过10000元/人,中学生、大学生、社会球员、教练组可同等参与分配,分配规则需与备案内容一致。全年整队奖励不超过200000元/队,奖励资金需优先用于球队训练、器材购置等相关支出,使用情况需留存凭证。赞助商不得私下向球员直接发放现金、礼品、物资或其他任何形式利益,所有赞助资金及物资须统一上交至所属市州赛区委员会,由市州赛区委员会按规定流程统一公示、统一发放,发放记录需全程留存。

  省足协表示,规定的出台是为了规范联赛的运营秩序,防范“金元足球”短视行为,坚守“以体育人”赛事本质,各球队须严格遵照本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调整薪酬额度、增设或减免薪酬项目。新成立的薪酬监管委员会将监督各参赛队薪酬、奖励及赞助物资的发放情况,核查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定期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受理并裁决涉及薪酬、奖励发放(含额度、时效、分配)的争议与申诉,确保裁决公平公正;定期向联赛组委会报告薪酬管理执行情况,及时通报违规案例及整改情况。

【作者:赵紫名】 【编辑:肖彪】
关键词:湘超 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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