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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教不改或强买强卖者直接清退出市场

湖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告诫书严惩“缺斤少两”

      长沙晚报8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 实习生 周雨若)16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电子计价秤销售使用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提醒告诫书》),告诫有关经营单位,对多次“缺斤少两”屡教不改和“缺斤少两”仍强买强卖造成负面影响的经营户直接清退出市场,对“缺斤少两”的违法失信商户悬挂黄牌予以警示。

      八两变一斤、重量随意调,类似作弊秤在市场上并不少见。《提醒告诫书》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检定不合格的电子秤,不得销售作弊秤或提供计量作弊改装服务或技术指导。

      如何判断商家使用的电子秤合格合规,外观是重要的评判依据。《提醒告诫书》从铭牌和铅封两个方面,明确电子秤的外观要求。

      其中,铭牌上须清楚标明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出厂编号等10余项信息,特别是要标注自律性声明“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

      铅封是确保电子秤不被“动手脚”的保护卡口。合格的电子秤,计量检定铅封或出厂铅封必须完好。使用前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并粘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检定周期为一年,即每年一检)。

      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卖场、海鲜市场、水果市场、夜市等集贸市场,是电子秤使用密集的场所。值得注意的是,《提醒告诫书》明确,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集贸市场主办方需履行场内计量活动日常监管主体责任,并从五个方面明确主体监管责任,对多次“缺斤少两”屡教不改和“缺斤少两”仍强买强卖造成负面影响的经营户直接清退出市场,对“缺斤少两”的违法失信商户悬挂黄牌予以警示。

      记者了解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电子秤的计量监管,消费者若发现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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