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5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汝兮)2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以下简称“二十条”)正式印发。通知明确,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抓落实”的明确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好“十个统筹”,实施“八大行动”,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形成大抓落实浓厚氛围,推动全年重点任务更快更好落实,根据《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省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
其中,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资金奖励,作为第一条单列。对“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各设有一条激励措施。这些激励措施,彰显了对于持续用力打造“三个高地”的高度重视。
另外,“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两重”(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是湖南促消费扩投资、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这两项重点工作分别作为单列项,写进了二十条。
在二十条中,还对“实施产业培塑行动”“实施改革攻坚行动”“实施主体强身行动”“实施区域共进行动”“实施安全守底行动”“实施民生可感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分别设置了激励措施。此外,围绕乡村振兴、财源建设、园区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工作,二十条都分列了激励措施,作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坚持正向激励,不得层层加码、过度加压,不得随意对未获激励的单位约谈问责;着力为基层减负赋能,不得将开会发文、留痕打卡等过程性内容作为评价指标,不得增加基层报送材料和迎接督查检查的负担;着力强化监督机制,不得弄虚作假或者伪造、虚报、瞒报有关数据,不得支持助长“跑要”争奖风气,大力营造求真务实抓落实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