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不配合做核酸还袭打民警,判刑!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湖南男子杨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配合做核酸检测,还踢打现场执法民警。今日,湖南高院通报了这样一起袭警案,杨某因袭警罪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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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1年8月8日,杨某在怀化洪江市黔城镇入住宾馆时,因健康码为“黄码”而被拒绝办理登记入住。当天下午,杨某在乘坐公交车时被社区工作人员及身着制服的民警拦下,杨某下车后不愿配合做核酸检测,并试图脱离现场工作人员的管控离开现场。派出所民警遂上前将杨某控制后,其情绪异常激动,现场不断辱骂民警,还对民警进行踢打,导致民警身体各个部位均遭受不同程度损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采用踢打的方式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被告人杨某犯罪以后虽在侦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但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杨某不再认罪认罚,未认罪悔罪,对其不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综合其犯罪性质、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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