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00后男子贩卖“上头电子烟” 获刑一年二个月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文天骄)“开始就是好奇,后来没事就想抽两口。”今日,天心区人民法院走进长沙理工大学,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罪案件:被告人周某因贩卖“上头电子烟”,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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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而“上头电子烟”却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相比传统大麻成本更低,却能产生更为强烈的致幻效果,极大危害年轻人的身心健康,长期使用更是危害大脑。今年7月1日起,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被正式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法院查明,今年7月至8月,00后周某为赚取高额利润,2次贩卖“上头电子烟”。他认为,“吸食电子烟已成为‘时尚’的标志,‘上头电子烟’只是比普通电子烟更具快感。”“这种电子烟安全合法,对人体无危害无副作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国家关于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合成大麻素系国家管制的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
据此,天心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上头电子烟’是披着电子烟外衣的新型毒品,不法分子经常以“快递”“闪送”等方式非法贩卖。不少年轻人将抽‘上头电子烟’当作消遣玩乐的方式,初次吸食后逐渐上瘾,误入歧途。”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深入浅出地为旁听庭审的大学生讲解毒品犯罪的特点、危害及如何抵制毒品,教育同学们摒弃对毒品的好奇心,不沾染毒品,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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