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10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炎炎)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将不再“唯论文”。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这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一项制度创新。
202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颁布,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研究生可以“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或者规定的实践成果答辩申请学位”。
早在2024年9月,《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率先发布,全国已有140余名工程硕博士专项试点学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积累了一批鲜活的实践案例,沉淀出可复制的改革经验。
按照《意见》部署,改革将遵循“试点—评估—推广”的节奏,分类、分步推进,不宜“一刀切”地全面铺开。下一步,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分批次发布本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简称《基本要求》),明确不同类型(形态)实践成果的来源与形式、内容结构、写作规范及评价参考要素等。首批拟在翻译、农业、临床医学、会计、艺术5个专业学位类别先行先试。
湖南高校已在这条路上先行先试,在工程类试点中率先落地。
2025年12月16日,经中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该校土木工程学院2020级博士生杨斌财、陈进,凭借重大工程项目中形成的实践成果,获授土木水利博士专业学位,成为学校首批以实践成果获授学位的博士。
今年6月,国防科技大学在全军率先开展试点,首批3名工程博士和1名工程硕士均以实践成果通过学位答辩。
接下来,随着各专业学位教指委分批次发布《基本要求》,这项改革有望在更多高校铺开,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辟一条“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学位获取新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