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臣欢
共享按摩椅,这一备受大众争议的共享经济产物,已经悄悄成为长沙越来越多影院的“标配”。然而,不少市民并不想边看电影边按摩,甚至有种“花电影票钱买罪受”的憋屈。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不应该被剥夺;你情我愿的买卖,不应该被强制与隐瞒。
老早以前,高铁候车室被共享按摩椅“攻陷”一事就闹得沸沸扬扬。本来候车室就是公共空间,提供座椅是公共服务,却反被需要付费购买的共享按摩椅包围,不花钱就一直“叽叽喳喳”提醒不停,大众当然不买账。而与之不同的是,影院座椅不是公共资源,看电影需花钱买票。粗看上去,座椅是共享按摩椅似乎没什么不妥,按需付费就是。但问题就在于,影院没给消费者选择权与告知权,特别是影厅的“最佳观影区”基本都是共享按摩椅。本来大家都爱优先选择“最佳观影区”,享受大屏视野和安静环境的沉浸式观影体验。可是共享按摩椅时不时动个十几秒,直接破坏了氛围、打断了注意力,岂不是与满足观影的需求背道而驰?很多人反感的原因,就在这里。
说白了,影院引入共享按摩椅,为的就是吸引消费者消费——若有人认可观影+按摩的叠加体验,影院更能吸引目标客户。就像有人说的,消费就是创造需求的过程。但哪怕是创造需求,也讲究“愿者上钩”。共享单车成了,是因为大众有短途出行需要;共享充电宝成了,是因为手机高频使用带来的紧急充电需要。但共享按摩椅选择以侵占原有服务的方式创造出“不得不体验的刚需”,并不是长久经营之道。要提供按摩服务,就应该大大方方告知消费者,而不是让人坐下来才发现配的是共享按摩椅,更不该在“最佳观影区”捆绑上共享按摩椅。
买与卖,不应该有强制意味与隐瞒因素。与其在影厅强行配置共享按摩椅被吐槽被反对,不如好好升级共享按摩椅的按摩体验、安全保障与卫生问题,并让消费者能够自主选择。千万别变成消费者为了逃避共享按摩椅,从而逃离了电影院,那才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