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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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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张涤建议

推进建立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体系(解码议案提案)

  •   全国人大代表张涤  长沙晚报特派全媒体记者  郭雨滴 摄   全国人大代表张涤  长沙晚报特派全媒体记者  郭雨滴 摄

      长沙晚报3月7日北京讯(特派全媒体记者 李静)中医保健、中医理疗等健康产业的兴起和发展,为患者提供了更多健康服务和就医选择,但有关中医的诊断、辨证、治疗方案及相关费用的预付管理方法尚未纳入医保支付系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应用。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儿科临床研究所所长张涤建议,进一步支持中医医院医保政策改革,继承、发展、利用中医药这一宝贵财富,为维护百姓健康发挥更大作用。

      张涤透露,棍针拨筋疗法、刘氏火熨术、温通拨筋罐、脐灸等许多深受群众欢迎的中医治疗项目尚未明确收费标准,无法列入医保目录,导致此类治疗项目在临床应用上减少甚至停用。火龙罐、铜砭刮痧、督灸、中药熏洗治疗等部分治疗项目虽有收费标准,但未被列入医保目录,也不利于项目推广。中医检查及特色疗法包含较高技术与劳务成本,却往往不收费或收费低廉,难以体现中医药价值。此外还存在中药制剂推广使用受限等情形。

      “应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机构和西医医疗机构实际存在的差距,在指标的设定上有所区别,对传统医学技术给予一定的考虑。”张涤建议,在对公立中医医院实行DRG点数付费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中医项目按项目付费模式。降低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提高参保居民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引导更多患者根据病情需要到中医医疗机构就诊,在减轻老百姓经济负担的同时也能节约医保资金。同时,遴选诊治方案成熟、质量可控、费用稳定的中医常见优势病种纳入门诊或住院按病种付费范围,参照西医支付标准争取同病同价。

      张涤还建议将中医传统治疗项目纳入医保并合理提高中医诊疗项目收费标准,同时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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