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8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孙占锋 实习生 王如芸)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能不能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靠“挂证”谋取利益?日前,住建部、人社部联合发布通知,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违规“挂证”现象,开展专项治理。通知明确,对违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公开,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
现实中,个别建筑工程类企业,因申请资质、招投标和承包工程等需要,经常会向相关持证人租用各类资格证。证书挂靠俗称“挂证”,是指个人将自己的资质证书挂靠到非供职企业名下,以获取报酬的行为。“挂证”行为对工程质量安全带来严重隐患,是被行政许可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明令禁止的。
根据通知要求,将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安排,2024年8月至10月,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将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通知明确,对违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公开,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对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知其实际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