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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发布两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一企业违法经营危险废物被立案侦查|“美丽长沙 共建共享”专栏

      长沙晚报10月31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违法经营危险废物,被立案侦查;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被立案……31日,长沙发布两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2023年11月29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称,位于长沙县 梨街道金托村的一家企业违法经营危险废物。接举报后,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公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举报对象为一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举报问题属实。该公司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未消除环境污染的情况下将废油漆桶掺入一般固废中,再使用打包机挤压成块,并在不符合《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情况下,露天对含油废旧汽车部件随意破碎,露天堆放且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对场内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今年6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举报,联合公安机关对位于长沙县春华镇石塘铺村的李某某表面处理作坊进行检查。经调查,该作坊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俗称“发黑”),未办理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未建立污染防治设施。6月20日,执法部门对李某某涉嫌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6月27日,依法将该案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随后,长沙县公安局对涉案人员李某某及其妻子进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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