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卡斯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我中心受理你单位(原)职工刘会琼投诉你单位欠缴其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长金处决字﹝2026﹞第02030号):责令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依法补缴刘会琼2018年11月至2020年10月的住房公积金10541元。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于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长沙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中心领取《行政处理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天心区管理部 电话:0731-84886873
领取地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心区管理部(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8号友谊路地铁口4号出入口北面)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9日

